关于汉口校区物业集中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地大会纪〔2008〕2号
为提高汉口校区资产利用率,强化校区管理,妥善解决多头管理产生的不协调等问题,学校于2007年11月在原后勤集团汉口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后勤保障处汉口校区服务中心,并于2008年1月16日,由张锦高校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汉口校区统一管理问题召开专题工作会。经与会人员深入讨论,达成以下意见。
1.汉口校区所有资产(含周边出租房和门面)在清查登记后,归口汉口校区服务中心代表学校统一管理。
2.2008年8月,汉口校区图书馆撤消,人员和图书资料撤回本部。
3.汉口校区保卫工作由汉口校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保卫人员从目前在岗人员中聘用,编制和业务指导仍由本部保卫处负责。
4.校办、实验室设备处等其它留守汉口校区的正式职工,统一归汉口校区服务中心,由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聘用。
5.汉口校区实行集中管理后,汉口校区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大物业管理的新模式,保证校区公共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保障现居住的本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和环境要求。同时,要切实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校园设施及房产的使用管理,通过合理合法的房屋租赁等形式盘活资产,保持校园设施的基本维护和保养,并争取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6.汉口校区实行大物业集中管理的具体方案由校办牵头,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具体拟定,报学校同意后实施。
出席会议的学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排名不分先后):
张锦高 张宽裕 龚 育 鲁 元 韩 欣 王 伟 刘 杰 赵祖辉 周俊明 罗勋鹤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