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两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保证组织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学习
1.党员政治学习的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中央、中纪委、教育部党组等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新形势,新主张、新发明、新创造、新知识,以及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学习内容。
2.党员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内容主要是与提高党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学习,学习范围和学习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确定。
3.党员学习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支部要做好学习记录。
4.一般情况下,每月保证1次党员集体学习,每月保证3-5小时左右的自学。
5.常规的学习内容要在支部工作计划中相对确定,集中学习的时间要在上次组织生活会中提前安排。
6.对于专题理论或业务学习,支部要指定主讲人,以专题报告结合自由讨论的形式进行。观看电教片、举办各种类型的读书会、专题讨论会也是学习形式的补充。
7.对一些重要事件、重要精神的学习,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撰写学习心得。
8.支部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时,入党积极分子一同参加。
第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要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任务是用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换届选举、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党代表、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讨论学校重大事项,等等。
第四条 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1.两办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党内民主,增强相互沟通,增加党员之间理解信任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2.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从而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
3.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形式不限,但必须结合两办工作实际,促使每位党员畅所欲言,使之真正收到效果。
4.党员民主生活会要按党章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权利。每位党员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明确的是非观念,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促进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5.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应认真准备,会议组织程序参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
第五条 宣传委员负责及时在两办网站或学校相关媒体上报道本支部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应当予以支持和参与。
第六条 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党员参观革命根据地、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
第七条 适时组织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两办业余文化生活。
第八条 适时组织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第九条 坚持支委联系党员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十条 其它未明确条款和具体要求参照机关党委、组织部或纪委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两办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