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考勤管理办法
时间:2012-04-01 21:0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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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严肃两办工作纪律、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公请假

1.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离开办公室超过两小时以上需向科长报告,并向办公室其他人员告知去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须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报告并征得同意。

2.科室负责人因公事离开办公室超过两小时以上须向分管主任报告去向及 联络办法,因公出差一天以上需经分管主任同意。

3.两办领导因公出差一天以上需将去向及返程时间告知综合科,同时告知办公室其他领导。

第三条 因私请假

1.科室工作人员因私请假,半天以内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请假三天以内(超过半天)需向分管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请假五天以内(超过三天)须向分管副主任和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分管主任和主管主任同意;请假超过五天,必须得到主任办公会批准。

2.科室负责人因私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副主任同意,请假三天以内(超过半天)需向分管副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分管副主任同意;请假超过五天,必须得到主任办公会批准。

3.副主任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向主任提出申请,并告知综合科去向及返程时间;主任因私请假一天以上需经学校分管校领导批准并告知综合科去向及返程时间。

第四条 因私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六天以上者,须按学校人事管理政策扣发相应岗位津贴或工资。

第五条 所有请假者,均须及时销假。

第六条 各科室负责人每天对科室工作人员严格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第七条 综合科不定期抽查各科室的考勤情况,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

第八条 两办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两办组织的工作例会、支部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迟到、缺勤,因公、因私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两办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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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学校运转的信息枢纽、学校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部门的综合协调等作用。学校办公室设综合科、文书科、党务工作科、校务督办科、信息管理科、接待服务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协调学校重大事项,负责学校工作安排的制定和发布。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承担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督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六、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八、撰写或参与撰写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起草校领导的有关重要讲话文稿;组织编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年鉴》。

九、负责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学校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学校办学及发展成果。

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领导的指示或安排,协助校领导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分析,做好参谋,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十一、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具学校介绍信。

十二、统筹管理校园网网上信息,管理和传递网上政务信息;负责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的制作、更新和维护;负责学校行政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调、督办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

十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处理或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或诉求。

十四、承担学校总值班室日常值班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访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及深圳研究院、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合署或挂靠单位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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