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党校办负责人来我校调研合同管理工作
时间:2017-12-14 17:00: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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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党校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一行5人前来我校调研合同管理工作。学校办公室主任刘彦博、政策法规办主任彭涛、财务处处长张玮等参加了调研座谈。

学校办公室主任刘彦博对两所高校党政办同仁来访表示欢迎,他认为兄弟高校间加强交流和学习非常有必要,希望通过交流,互相学习,创新理念,开阔思路,共同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政策法规办主任彭涛介绍了我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以及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孙博文同志介绍了合同管理日常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和相关问题。财务处处长张玮结合财务付款与合同管理的关系,从财务工作角度谈了对合同管理的思考建议。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杨晓光介绍了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案例,认为我校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注重与合同承办部门的沟通协商是好经验好方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秦恒介绍了华师合同管理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华师即将运行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此次调研座谈,三所高校法务工作者共同分享了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提出了工作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对个别案例作了深入探讨,启发交流了新思路新办法,对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依法依规办学,推进依法治校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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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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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督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六、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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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具学校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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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处理或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或诉求。

十四、承担学校总值班室日常值班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访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及深圳研究院、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合署或挂靠单位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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