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高赴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调研
时间:2009-05-21 07:1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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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校长张锦高率资源学院、政法学院主要负责人赴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调研,并就加强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达成了合作意向。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介绍了该中心的设立背景及主要职责。他说,当前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十分活跃,国土资源管理市场服务领域中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一方面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主管部门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准确披露不动产信息等各种需求十分迫切;另一方面,不动产权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依法维权的需求日益增多。目前,国家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矿产管理法规上还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以制定高水平的解决方案。

  张锦高介绍了学校的学科优势及发展现状,并介绍了学校近年来服务行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他说,发挥学校科技创新优势和人才优势服务行业发展是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在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法等相关学科上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希望能够通过加强与法律事务中心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增强学校的科技服务能力尤其是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

  经过洽谈,双方在联合培养高水平人才、联合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达成了相关合作意向。

  据悉,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是国家部委成立的第一个专门从事法律和调处事务的单位。该中心宗旨是立足于“服务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授权、委托,办理涉及国土资源法律、不动产权益纠纷、土地矿产市场信息等事务性工作。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前期调研、论证,并承担相关的工作项目;开展有关土地争议调处制度建设研究,掌握土地争议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承办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土地征用补偿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参与调节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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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学校运转的信息枢纽、学校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部门的综合协调等作用。学校办公室设综合科、文书科、党务工作科、校务督办科、信息管理科、接待服务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协调学校重大事项,负责学校工作安排的制定和发布。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承担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督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六、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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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学校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学校办学及发展成果。

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领导的指示或安排,协助校领导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分析,做好参谋,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十一、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具学校介绍信。

十二、统筹管理校园网网上信息,管理和传递网上政务信息;负责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的制作、更新和维护;负责学校行政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调、督办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

十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处理或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或诉求。

十四、承担学校总值班室日常值班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访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及深圳研究院、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合署或挂靠单位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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