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浙江省科技厅、地勘局签署合作共建浙江研究院协议
时间:2010-09-02 11:4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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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校党委书记郝翔代表学校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蒋泰维、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局长华宣奎共同签署了合作共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浙江研究院”协议。副校长邢相勤及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材化学院负责人参加了协议签署仪式。
  按照协议,合作三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浙江研究院”。研究院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按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体制机制运行,按照面向“长三角”社会经济发展,针对浙江省和杭州市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在纳米矿物材料和人工合成矿物材料等高新材料开发、研究和推广,矿产资源和开发和高效利用,深部金属矿产地质普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分析测试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方面设立研究所、实验室和技术中心;逐步创建若干个省级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平台,通过研发与中试、转移与转化、分析测试与技术服务、培训和实训,努力将研究院建成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基地、教育培训基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学校教育、科技事业和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相关产业和技术的提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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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学校运转的信息枢纽、学校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部门的综合协调等作用。学校办公室设综合科、文书科、党务工作科、校务督办科、信息管理科、接待服务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协调学校重大事项,负责学校工作安排的制定和发布。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承担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督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六、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八、撰写或参与撰写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起草校领导的有关重要讲话文稿;组织编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年鉴》。

九、负责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学校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学校办学及发展成果。

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领导的指示或安排,协助校领导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分析,做好参谋,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十一、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具学校介绍信。

十二、统筹管理校园网网上信息,管理和传递网上政务信息;负责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的制作、更新和维护;负责学校行政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调、督办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

十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处理或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或诉求。

十四、承担学校总值班室日常值班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访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及深圳研究院、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合署或挂靠单位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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