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建“海洋资源经济研究中心”
时间:2010-11-17 17:50: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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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校长张锦高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玉银分别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共建“海洋资源经济研究中心”协议书》上签字,使我校成为教育部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共建北京大学等17所高校的协议后,第一个与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的单位,也标志着我校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合作进入了共同发展的新阶段。

  当天上午,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玉银、副主任关道明率该中心海域管理政策与技术研究院、人事处、海域监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访问了我校,并就双方共建“海洋资源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具体事宜,与我校丁振国副书记及科技处、学工处、研究生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根据协议约定,我校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本着“务实、高效、互惠、共赢”的原则,将共同建立研究中心,并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域管理政策与技术研究院和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分别挂牌,依托双方的研究力量,在科研、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我校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将相对固定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研人员参加研究中心科研工作,共同组建科研团队就海域资源配置与管理、海洋产业经济、海洋功能区划与规划、海洋遥感技术应用以及海洋工程管理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研究中心将根据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术委员会同意,自行制定研究方向或课题进行科研攻关。在合作期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将投入一定的经费保障研究中心的基本运行,将邀请我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参与他们开放基金研究项目申请,与他们联合申报国家相关部门的重大项目或专题项目;选派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家担任我校兼职教师,参与我校海洋科学和海洋资源管理领域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将为我校提供科研和学生实践基地,为我校师生前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从事科研、实习以及合作交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我校将组织专门的科研力量,围绕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关心和亟待解决的海洋资源管理等领域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预研究,将利用自身的教育教学优势,积极支持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双方还将建立领导和部门互访机制、信息交流机制、重大合作事务会商机制,以加强合作和交流。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海域管理处处长李文君代表国家海洋局出席签字仪式并发言。他转达了国家海洋局领导对我校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建研究中心的祝贺,并希望合作双方本着“务实、高效、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努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逐步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具有足够广度、宽度、深度的教学科研平台乃至部局共建的新的典范,努力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王玉银主任、张锦高校长分别讲话,表示将加大人员和资源投入,切实加强研究中心的队伍建设,努力根据国家海洋资源管理和海域管理工作的需要凝练优势学科方向,力争早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据悉,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 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肩负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两个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与管理。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全国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监测、赤潮监控区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污染现状与趋势性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主要海洋功能区监测以及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同时还开展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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