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时间:2016-07-14 10:26: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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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制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成立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决策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事宜。设立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统筹学校科技成果申报、推广、转让和交易工作,为师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

  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与多个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成立深圳、浙江研究院,扩大产学研合作范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地方政府联合组建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资环工研院”),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打造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搭建应用技术研发、产业孵化等多个产业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鼓励师生开展创新创业。政策上支持师生员工创业,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鼓励科技人员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兼职;每年选派10名左右干部、教师、技术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到资环工研院或科技园等所孵化的企业挂职、锻炼;对离岗创业人员,8年内保留原聘专业技术岗位,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成面积超2000平米的大学生特色创业园,组建创业导师团队,为在校或休学创业学生搭建创业平台、开展创业指导、提供资金支持。

  增强科技服务社会能力。充分发挥地质、资源环境、工程、材料、珠宝等学科专业优势,开展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近两年,学校专利申请量600余项,近50项专利实现技术转移,孵化企业46家。与武汉市政府共建“武汉.中国宝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参与发现“大营铀矿”,服务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开发“微机地理信息系统MapGIS”,广泛应用于地矿、国土、测绘、城管、电信、环保等领域;顶管管幕技术科研成果助力“港珠澳大桥”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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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学校运转的信息枢纽、学校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部门的综合协调等作用。学校办公室设综合科、文书科、党务工作科、校务督办科、信息管理科、接待服务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协调学校重大事项,负责学校工作安排的制定和发布。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承担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督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六、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八、撰写或参与撰写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起草校领导的有关重要讲话文稿;组织编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年鉴》。

九、负责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学校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学校办学及发展成果。

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领导的指示或安排,协助校领导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分析,做好参谋,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十一、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具学校介绍信。

十二、统筹管理校园网网上信息,管理和传递网上政务信息;负责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的制作、更新和维护;负责学校行政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调、督办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

十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处理或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或诉求。

十四、承担学校总值班室日常值班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访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及深圳研究院、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合署或挂靠单位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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