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度学校办公室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03 17:26: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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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版)》的规定,学校办公室将组织2010-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聘

2010-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包括:教师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以下简称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高聘工作;本次续聘的对象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受聘满三年的在岗教职工。

二、高聘

(一)高聘职员职级学历资历条件

1.高聘五级职员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聘任副处或六级职员岗位六年及以上,或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六年及以上且聘任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高聘六级职员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聘任正科或七级职员岗位五年及以上,或聘任中级职务五年及以上且聘任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3.高聘七级职员

达到以下四类条件中的一类: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聘任副科、八级职员岗位五年及以上。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五年及以上,且聘任副科、八级职员岗位两年及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及以上,且聘任副科、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4.高聘八级职员

达到以下三类条件中的一类: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在管理岗位工作八年及以上,且任科员或助理级职务六年及以上。

5.高聘九级职员

达到以下两类条件中的一类: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6.工勤岗位高聘

  此次岗位聘用组织高聘高级工及以下岗位的聘用工作。

(二)高聘职员职级管理业绩条件

1.申请高聘高级职员(五级、六级)职级

(1)熟悉高等教育和高校管理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管理工作,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取得公认的工作实绩。

(2)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撰写过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

(3)主持或作为骨干承担与教育管理相关的研究课题。

(4)发表过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参与著作编写。

(5)具有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2.申请高聘中级职员(七级、八级)职级

(1)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

(2)熟练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及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

3.申请高聘初级职员(九级)职级

(1)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

(2)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

(3)具有初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三)、高聘职员职级程序及相应规定

1.申请应聘。符合高聘职员职级基本条件的管理人员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2.单位考评。所在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工作期间的业务能力和管理业绩进行考评并形成书面意见,按竞争择优原则向学校推荐应聘人员,将申请应聘材料报送人事处。

3.申请高聘高级(五级、六级)职员职级,由人事处审核材料后,报送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表决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申请高聘中级(七级、八级)职员职级,由人事处审核材料后,报送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批准。

5.申请高聘初级(九级)职员职级,由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

6.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应聘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应聘人员获得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

三、时间安排

1.6月3日—6月8日,学校办公室组织高聘的应聘报名(表格在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及聘用”专题中下载)、资格审核、考评审议、公示。

2.6月10日前将高聘材料交人事处汇总。

3.7月1日-7月15日,各学科评议组、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高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聘职员职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和转聘、高聘高级工及以下工勤岗位等工作。聘用结果公示七天。

  4.9月初,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

  

学校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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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学校运转的信息枢纽、学校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部门的综合协调等作用。学校办公室设综合科、文书科、党务工作科、校务督办科、信息管理科、接待服务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协调学校重大事项,负责学校工作安排的制定和发布。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承担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督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六、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公文的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八、撰写或参与撰写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起草校领导的有关重要讲话文稿;组织编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年鉴》。

九、负责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学校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学校办学及发展成果。

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领导的指示或安排,协助校领导开展工作调研和政策分析,做好参谋,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十一、负责学校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开具学校介绍信。

十二、统筹管理校园网网上信息,管理和传递网上政务信息;负责学校中英文门户网站的制作、更新和维护;负责学校行政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调、督办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

十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处理或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或诉求。

十四、承担学校总值班室日常值班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访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维稳办、校园规划办及深圳研究院、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合署或挂靠单位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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