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版)》的规定,学校办公室将组织2010-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聘
2010-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包括:教师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以下简称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高聘工作;本次续聘的对象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受聘满三年的在岗教职工。
二、高聘
(一)高聘职员职级学历资历条件
1.高聘五级职员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聘任副处或六级职员岗位六年及以上,或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六年及以上且聘任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高聘六级职员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聘任正科或七级职员岗位五年及以上,或聘任中级职务五年及以上且聘任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3.高聘七级职员
达到以下四类条件中的一类: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聘任副科、八级职员岗位五年及以上。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五年及以上,且聘任副科、八级职员岗位两年及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及以上,且聘任副科、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4.高聘八级职员
达到以下三类条件中的一类: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在管理岗位工作八年及以上,且任科员或助理级职务六年及以上。
5.高聘九级职员
达到以下两类条件中的一类: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在管理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6.工勤岗位高聘
此次岗位聘用组织高聘高级工及以下岗位的聘用工作。
(二)高聘职员职级管理业绩条件
1.申请高聘高级职员(五级、六级)职级
(1)熟悉高等教育和高校管理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管理工作,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取得公认的工作实绩。
(2)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撰写过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
(3)主持或作为骨干承担与教育管理相关的研究课题。
(4)发表过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参与著作编写。
(5)具有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
2.申请高聘中级职员(七级、八级)职级
(1)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
(2)熟练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及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
3.申请高聘初级职员(九级)职级
(1)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
(2)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
(3)具有初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三)、高聘职员职级程序及相应规定
1.申请应聘。符合高聘职员职级基本条件的管理人员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2.单位考评。所在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工作期间的业务能力和管理业绩进行考评并形成书面意见,按竞争择优原则向学校推荐应聘人员,将申请应聘材料报送人事处。
3.申请高聘高级(五级、六级)职员职级,由人事处审核材料后,报送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表决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申请高聘中级(七级、八级)职员职级,由人事处审核材料后,报送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批准。
5.申请高聘初级(九级)职员职级,由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
6.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应聘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应聘人员获得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
三、时间安排
1.6月3日—6月8日,学校办公室组织高聘的应聘报名(表格在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及聘用”专题中下载)、资格审核、考评审议、公示。
2.6月10日前将高聘材料交人事处汇总。
3.7月1日-7月15日,各学科评议组、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高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聘职员职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和转聘、高聘高级工及以下工勤岗位等工作。聘用结果公示七天。
4.9月初,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
学校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