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16:00左右,武汉市江汉区社会人员王星焰进入学校行政楼一间办公室欲实施盗窃,被我办张信军同志及时发现,并与办公室其他几位同志一起,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勇敢搏斗,将其扭送至保卫处。
张信军等几位同志的行为,维护了学校和个人的财产安全,充分展示了我办员工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党支部决定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全办员工向张信军等几位同志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弘扬社会美德,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育人的新形象。同时,希望全办员工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盗窃等事件发生。
学校办公室党支部
2015年6月9日